关于举办全国跳绳教练员、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
2012-07-03 13:57:00 体总网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(群体处、体总秘书处),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全民健身条列》,积极推行全国《跳绳大众锻炼标准(花样六级规定套路)》、《跳绳教练员、裁判员等级制度》,带动我国跳绳运动的普及与开展。经研究,定于2012年8至11月,在山东、重庆、河南、广州等地举办2012年全国跳绳教练员、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 
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、全国跳绳运动推广中心(筹建)
二、承办单位
成都大健康体育文化传播中心、各举办地相关单位。
三、培训内容
1、跳绳大众锻炼标准(花样六级规定套路);
2、跳绳竞赛规则;
3、跳绳运动基本教学与训练方法;
4、花样和表演赛的创编原理与技巧;
5、跳绳教练员、裁判员技术等级考试。
四、培训时间和地点
序号
地点
时间
联系人
电话
备注
1
山东
2012年8月
崔云霞
18605310935
 
2
重庆
2012年9月
王科术
13368151319
 
3
河南
 2012年9月
胡少军
13525922110
 
4
广州
 2012年11月
卢耿弟
13070214939
 

 

 

 

五、培训类别

拟申请跳绳教练员和裁判员技术等级的相关人员。
六、结业资格认定
(一)资格认定工作由培训领导小组负责。
(二)参加培训者,经资格审核和考试合格的教练员和裁判员,颁发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核定的跳绳等级证书。
七、培训领导小组
 问:
胡建国(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任)
 长:
邹积军(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副主任)
承办地体育局相关领导。
副组长:
 桥(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五部主任)
 勇(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五部副主任)
邱建钢(成都体育学院教授)
成员:
 硕(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五部干部)
蔡颖敏(上海财经大学教授)
 军(成都大健康体育文化传播中心主任)
崔云霞 (山东师范大学体育艺术系主任)
王科术(重庆科技学院体育部教授)
胡少军(河南洛阳河洛教育局干部)
卢耿弟(广东广州番禺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)
八、培训教师
由培训领导小组领导、《跳绳大众锻炼标准(花样六级规定套路)》、《跳绳教练员、裁判员等级制度》编制组成员、跳绳亚洲冠军、全国冠军担任培训导师。
九、参加人员
(一)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体育局跳绳项目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;
(二)各高校、中小学校体育教师;
(三)各地跳绳教练员、裁判员及跳绳爱好者。
十、报名
参加培训人员填写报名表(附件),向成都大健康体育文化传播中心报名。
联系人:王明阳
 话:(028)85065953
 真:(028)85065953
 址: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健康大厦201室
 箱:crsa2012@163.com
十二、报到及离会
见承办单位补充通知。
十三、经费
(一)培训费每人1200元(含教材、考试、证书工本)由成都大健康体育文化传播中心代收。
(二)食宿费按承办单位补充通知标准自理。
(三)交通费自理。
十四、未尽事宜,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 
      
 
 
 
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